【都會中心╱高雄報導】一名男子不甘每月花十二萬元包養酒國名花,對方竟劈腿、與他分手,他四處尋人伺機報復,上周男子發現她的行蹤,埋伏五小時,見她現身隨即將人強押到旅館性侵、拍裸照,甚至在她胸部留下咬痕向情敵「示威」,並傳簡訊恐嚇她要同歸於盡;嫌犯日前被捕,否認性侵酒女,辯稱雙方兩情相悅,訊後依恐嚇及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。

警方調查,單身的盧姓男子(三十九歲)原本經營簽賭生意,兩年前認識陪酒的蕭姓女子(二十五歲),熱烈追求一個月後,以每月十二萬元大手筆包養蕭女。但今年初以來,蕭女不斷抱怨盧男工作太忙、冷落她,四月兩人正式分手。

不料,分手後蕭女就人間蒸發,換手機號碼還搬家。盧男起疑,打探之下發現,蕭女在被包養期間劈腿,持續與其他男客往來,還接受金援。盧不甘戴綠帽,開始託人四處尋找蕭女行蹤。

拍裸照威脅復合

上周二凌晨,盧嫌獲報,指蕭女騎車到高雄市區訪友,他立即開車前往,苦候五小時,天亮時看到蕭女出現即強拉她上車,目擊者以為是夫妻吵架,未理會蕭女呼救。

盧嫌在車上質問蕭女:「為何換手機號碼?搬去哪?是不是早另有對象?枉費我一個月花十二萬元養妳。」蕭女一再求饒,仍被帶到汽車旅館,盧嫌性侵得逞,甚至故意用力咬蕭女胸部,留下咬痕「宣示主權」,向蕭女的新歡示威,同時強拍她裸照,恐嚇她恢復交往,否則公開裸照,蕭女迫於情勢點頭答應;事後盧又傳簡訊恐嚇蕭女:「若要走,也會要妳陪。」

蕭女驚恐萬分,隔天求助友人報警。警方轉述,蕭女頗具姿色,做筆錄時情緒已平復,詳述遭綁及性侵經過,並指胸部被咬傷,過了一天傷痕仍清晰可見。

男方辯心甘情願

警方據報逮捕盧嫌,但他否認一切指控,表示蕭女是心甘情願與他發生關係,簡訊內容是「關心她」,但仍被依恐嚇及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。

曾與蕭女接觸過的酒客說,她交際手腕佳,游走在不少男客間,包養前後都有不少酒客是入幕之賓;她的姊妹淘曾擔心她玩過頭,惹禍上身,得知遭盧男強擄性侵,並不感意外。

酒客多慕名捧場

酒店業者透露,蕭女在酒店算是「A咖」,六、七年前還在學時就已到酒店打工,是清純「學生妹」,為多賺錢才下海。蕭女身材修長、長相清秀,對男客小鳥依人,不少酒客慕名捧場,原本還拒絕包養,但最後仍受不了誘惑成為拜金女,交往對象不乏富家第二代及道上兄弟。

案情時序表

◎2009:

●7月:盧男到酒店認識蕭女

●8月:盧男以每月12萬元包養蕭女

◎2011:

●4月:雙方協議分手,蕭女去向成謎

●07/12:蕭女騎機車訪友被盧男發現,盧男趁蕭女取車時強押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

●07/13:蕭女透過友人報警,警方隔天逮盧男送辦


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0/143/2vdn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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